玛依努尔·哈吉木汗因保管不善,将房屋所有权证书:哈房权证哈巴河县11460号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所有权人:玛依努尔·哈吉木汗:身份证号:652625********0048,木拉力·斯兰木汗;身份证号:654324********2552,房屋建筑面积:101.88㎡,套内建筑面积:87.91㎡。坐落为:哈巴河县文化北路幸福苑2号住宅楼2单元102室。
本人承诺此房屋未进行私下买卖交易,未存在抵押借款等交易行为和法院查封等其他的房产纠纷,如出现法律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
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