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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(何红军)

时间:2026-01-19      来源: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          浏览:    次保护视力色:       

  何红军因保管不善,将房屋所有权证:哈巴河县房屋所有权证第9154号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。

  所有权人:何红军:身份证号:652625********0510、秦秀玲:身份证号:652625********0520,房屋建筑面积:114.916㎡,土地使用权面积:38.70㎡。坐落为:哈巴河县民主东路绿苑小区1号住宅楼1单元402室。

  本人承诺此房屋未进行私下买卖交易,未存在抵押借款等交易行为和法院查封等其他的房产纠纷,如出现法律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
  特此声明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 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

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2026年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