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栓平因保管不善,将不动产权证:新(2021)哈巴河县不动产权第0002175号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所有权人:郭栓平;身份证号:150121********581X、张桂兰:身份证号:654324********0525,房屋建筑面积:112.54㎡,土地使用权面积:2284.83㎡。坐落为:哈巴河县齐巴尔镇克孜勒喀英村。
本人承诺此房屋未进行私下买卖交易,未存在抵押借款等交易行为和法院查封等其他的房产纠纷,如出现法律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
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