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权利人曹美莲名下位于哈巴河县友谊西路月光小区2号(安居)住宅楼3单元502室的房屋所有权已于2007年2月办理房屋转移,现此房屋申请人卢俊丽名下(房产证号:哈房权证哈巴河县字第6343号),但原曹美莲名下的土地证号:哈巴河县国用(2004)字第250号未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,现根据卢俊丽申请,将曹美莲名下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。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,公告期满后,依规为卢俊丽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登记。
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办理。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哈巴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。
联系方式:0906-7566037
特此公告!
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