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树花因保管不善,将房屋所有权证:4861号、土地使用权证:2004321号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作废。
所有权人:张树花,身份证号65432419******2520;魏兵,身份证号65262519******0013,房屋建筑面积:89.32㎡,土地使用权面积:38.22㎡。坐落为哈巴河县民主中路光明小区王玉新2号综合楼2单元502室。
本人承诺此房屋未进行私下买卖交易,未存在抵押借款等交易行为和法院查封等其他的房产纠纷,如出现法律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
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6月23日